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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使用者

  • 儀器管理者每隔數個月會統整使用金額,預開收據並通知各實驗室領回報帳。
  • 收據之繳款人(機關名稱):僅可為國立中央大學。
  • 請各實驗室領取收據後一個月內報帳核銷完畢。

校外使用者

  1. 現金繳納
  • 請繳交現金於儀器管理員,並填寫收費證明
  • 收據可郵寄或自取。
  1. 臨櫃繳款或匯款,匯款帳號如下:
  • 戶名:國立中央大學401專戶
  • 銀行: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行
  • 帳號:28130610132
  • 匯款後請提供匯款證明(匯款日期與匯款帳號末五碼),並告知收據抬頭及收據寄送資訊,本校核帳後將開立收據寄出。